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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和指环

2000-09-27 来源:中华读书报 吕芳 我有话说

千奇百怪的动物世界总是能吸引人的注意力,所以赵忠祥解说的《动物世界》(《人与自然》)有着不凡的收视率,其实要多多感谢野生动物嘉宾们的出场,它们不赏脸,赵大叔就是声情并茂到天花乱坠,得到的也不过是观众的后脑勺。当我们注视着动物时,岂止是好奇,我们还多么有优越感。在这种优越感无限膨胀的今天,有两本书足以让我们收敛一下,并藉此反思自己和自然是否只有救赎和被救赎的关系。

英国物理学家卢瑟福曾经骄傲地说:“科学除物理学之外就是集邮。”一棒子就把科学中物理学之外的所有学科贬到了底。然而,还是有人以做博物学家为乐,并引以为自豪。美国生物学家E.O.威尔逊就是其中之一,他在其自传《大自然的猎人》(E.O.威尔逊著,上海科技出版社,2000年6月,以下简称《猎人》)中毫不掩饰自己的这种激情。奥地利生物学家K.劳伦兹就更有传奇色彩了,他与动物沟通和交流的能力使他成为首屈一指的动物行为学家,他那本著名的科普读物《所罗门王的指环》(K.劳伦兹著,中国和平出版社,1998年7月,以下简称《指环》)写得趣味盎然,简直就是动物上台演的一个个小品,作者不过是摄影师而已。这不禁令人感慨,“集邮”也有“集邮”的乐趣和贡献,虽然纯粹的逻辑思辨因为人类独有而显得很高贵。

虽然生物学家的大部分工作是在“集邮”,但他们在收集过程中决非不动脑子,否则,威尔逊不会在生态学、生物地理学和社会生物学等诸多方面有如此巨大的贡献,劳伦兹也成不了动物行为学的开山鼻祖。20世纪的科学史充满了一部部赞美物理学辉煌成就的交响乐,在这100年就要过去的时候,听听这两位生物学家的乡间小调将是完全不同的一种享受,就连这两个小调其主题和旋律也是风格各异的。对应着谐谑曲,这两本书都写得很幽默,但各有各的滑稽之处。劳伦兹笔下的花鸟虫鱼都不同程度地有些“人”化,比如群居的寒鸦有着严格的等级,公鸟娶不到比自己地位高的雌鸟,而某些升了级的鸟会找机会欺辱自己过去的上级。当你看到并非人样的动物却有着和人相似的举动时,你自然想笑。但一直反对将动物拟人化的劳伦兹严肃指出,我们之所以觉得动物像人不过是“人类自大狂”症在作怪,不是动物有这些“人性”,而是人有这些“动物性”。劳伦兹不过是在据实记录而已,我们笑动物时往往是在笑自己。劳伦兹按着世俗常规的标准将人“贬”到了动物的一级,他在怜悯动物时也在怜悯人。而威尔斯恰恰相反,他按着同样的标准将生物“提”到了人的一级,他在赞美人时也在赞美包括蚂蚁在内的一切生物。威尔斯笔下引人发笑的往往不是别的,而是作者自己的种种行为,比如年轻时因羡慕某人3分46秒31的1英里跑成绩,瘦弱的他自作聪明脚蹬沉重的军用大头靴偷偷训练,以为换上轻便跑鞋后会健步如飞。他凭借坚韧的毅力和严格的纪律(这是他引以为自豪的优点)从夏跑到了冬,最后上场一试———“5分多一点”(多出的那“一点”是教练好心没告诉他)。

读了这两本书,你最先发现的就是他俩都很会说故事。我怀疑,只要愿意,生物学家也许都能成为讲故事的好手,因为他们讲的不是别的,而是生生不息、绚丽多彩的自然,而要描述自然,不需要过多文字的修饰,也不必拘泥于写作手法,只要讲事实和真话就行了。(物理学家也能用真话讲故事,只是讲得又好又能让人听懂的在少数。)劳伦兹在《指环》序言中说:“因为大自然的真相就已经充满了令人着迷而又使人敬畏的美……你对大自然知道得越多,就会更深刻、更持久地为它迷人的真相所感动。”劳伦兹反对在动物读物中加入艺术的“自由创作”,对于文学作品中动物的拟人化描写也颇有微词,认为这误导了青少年,妨碍他们认识自然中动物的真相。出于对这种误导的愤怒,他为我们揭示了自然的真相:童话中凶残狡猾的狼在自然界里让人肃然起敬;而和平使者鸽子不仅是铁石心肠,有时简直残忍到了极点;不起眼的小黑鸟寒鸦其实是极具学习能力的最聪明的鸟,而常人眼中凶悍的金雕(老鹰的一种)却蠢得连家鸡都不如……劳伦兹坚持认为动物有智慧、有灵性,动物心灵的秉赋及其对自由的热爱程度从其被俘后的表现展露无疑。关在笼中的鹦鹉脑袋总是一伸一缩,看起来像是在鞠躬(主人得意极了),其实它不过是徒劳地试着要逃走。人类在认识动物时常常自作多情,要么就妄自尊大,《指环》中处处都有对这种愚蠢心理的讽刺。读《指环》的最大益处就在于你不停地在说:“啊,原来是这样!”在对待动物的态度上,文学和艺术对我们的影响远远超过了科学,而劳伦兹写这本书就是希望将来这句话能倒过来说。

《指环》中的劳伦兹就像老顽童,可以一边学鹅叫,一边带领一队小鹅在草丛中满地爬。而《猎人》中的威尔逊却是一位儒雅的谦谦君子,永远都衣着整洁,谦逊、幽默但离你有段距离。威尔逊的传记也不像他的书名那样惊心动魄,甚至在写到他空手和一条大型剧毒棉口蛇激烈搏斗时,威尔逊的口气仍然是淡淡的。书中虽然他再三声称自己是博物学家,但这位猎人在大自然中猎获的最主要的,也是给他带来显赫声名的猎物不是什么猛兽,而是———蚂蚁。威尔逊避免了许多科学家写传记时最容易犯的错误———大谈自己所在专业的内容和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全书18章只有一章写到蚂蚁,其中还专有一节谈劳伦兹如何用动物行为学来影响博物学,而他自己发现蚂蚁费洛蒙的开创性工作只占了两三小节中的几段篇幅,但写得极其幽默传神,令人忍俊不禁。谁又能想到书中只有300字的两小段内容实际上花了他整整5年的研究时间?他的自律由此可见一斑。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读到的不仅是一本博物学的书,而且还读到了生物学中传统博物学和分子生物学的分离,社会生物学在讨论人类社会问题时面临的种种诘难。威尔逊的眼界异常开阔,从徒手捉苍蝇的技巧到利用肌肉的天然颤动在显微镜下解剖蚂蚁;从南太平洋新喀里多尼亚成群的斑蚊到分子生物学、地理生态学等生物学各分支学科的主要带头人;相对于它丰富的内容来说,这本29万字多一点的书显得尤其精炼。这才只是一个生物学家的传记而已,而它展示的不止是一个科学家的人生历程,还提供了整个一个学科的发展背景。

一本是不可多得的科学家传记,一本是不是童话胜似童话的动物读本,反映的对象却都是千变万化的大自然(美中不足的是,《指环》的编校质量太差)。一个是举止优雅因循守旧的老绅士,一个是哇哩哇啦老讲“鸟语”的怪老头;一个是不带枪的“猎人”,一个是不戴指环的“所罗门王”;一个现仍在人世,一个已撒手人寰。不管他们有多少不同,他们关心(曾经关心)的有一点绝对相同:人类的命运取决于他们还爱不爱这个多样的世界,还爱不爱这个世界的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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